學校自評工作
日期: 04/03/2025
由 2023/24 學年起,教育局指引全港各學校在進行周年自評時,須每年蒐集學校表現評量數據,當中包括持份者問卷和相關的情意及社交表現評估套件問卷數據等,並向法團校董會,以及提交予教育局製作參考數據供學校自評使用,同時亦讓教育局掌握學校教育的現況。
本校安排相關數據收集日期如下:(所有問卷以不記名方式進行)
日期 | 相關問卷數據 | 備註 |
3月4日(二)至3月6日(五) | 學生持分者問卷 (P.3-6所有同學) | 功輔時段進行 |
3月21日(五)至3月28日(五) | 老師持分者問卷 (所有老師) | / |
4月7日(一)至4月11日(五) | 家長持分者問卷 (P.1-6所有家長) | 電子問卷 安排詳見 4月發出之通告 |
4月7日(一)至4月11日(五) | 情意及社交表現評估 (P.3-6所有同學) | 功輔時段進行 |